大理义务教育阶段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入学积分材料一览

导语 大理市积分方式按照申请积分入学只能以父母中非大理市户籍的一方作为积分方进行申请和积分,详见下文。

  大理市义务教育阶段外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管理办法(试行)中的“申请人”(即学生)选取父母一方作为“积分方”进行积分,除居所房产信息积分项目外,其他积分项目父母双方不得交叉或累计积分。

  积分方式:

  父母中一方是大理市户籍,另一方是非大理市户籍的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学只能以父母中非大理市户籍的一方作为积分方进行申请和积分。

  入学安排:

  属地教育部门根据随迁子女在申请入学地招生辖区内的积分排名,结合辖区内公办学校学位供给情况,就近或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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