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护照填表须知

导语 申请表须用黑色或蓝色墨水填写,字迹清楚、整洁、不准涂改。 填写申请人姓名须使用国家标准简化汉字,与户口簿、身份证一致。

  (一)申请表须用黑色或蓝色墨水填写,字迹清楚、整洁、不准涂改。

  (二)填写申请人姓名须使用国家标准简化汉字,与户口簿、身份证一致。

  (三)"拼音姓名"须按普通话拼写;"出生日期"须与户口簿、身份证一致。;"出生地"填写省、自治区、直辖市即可。

  (四)"文化程度"按国家主管教育部门承认的最高学历填写。"职业"指公务员,企、事业人员,其他等。

  (五)"常住户口所在地"指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的详细地址,须与户口簿一致。

  (六)"单位"须填写全称。"行政职务或行政级别"按申请人现状况填写。

  (七)"本人简历"从小学填起。

  (八)"邮政速递"须详细填写投递地址、收件人、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申请审批表》可以下载后用电脑填写,但"申请人声明"栏中"申请人亲笔签名"必须申请人亲笔手写签名,否则表格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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