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低保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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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低保办理指南大理低保标准
大理低保办理指南 [查看全文]
更新时间:2022-07-28 18:02:28
办理条件

1.农村户口低保申请条件

凡持有大理市农业户口,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或实际生活水平低于户籍所在地农村低保标准的农村贫困居民,均可申请享受当地农村低保待遇。

2.城市户口低保申请条件

凡持有大理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按家庭收入计算,人均月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可申请享受当地城市低保待遇。

办理材料

1、书面申请; 2、户口簿;3、申请人(户主)居民身份证;4、结(离)婚证;5、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证明;6、赡养费和抚养费证明;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注:其他证明材料包括婚姻状况证明、社保缴费证明、解除劳动关系合同、计划生育缴罚证明、学生在校情况证明、劳动能力鉴定证明、房产证明、打工收入证明以及残疾证明等。

办理流程

1.出具相关材料,填写《大理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金审批表》(一式三份);

2.接受配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相关材料的取证调查;

3.领证。


办理地点
本人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农村低保申请时限

(1)村委会初审:公示7天

(2)乡镇审核:核实情况20天

(3)市民政局审批:公示7天

城市低保申请时限

符合条件的低保申请,从受理之日起一个季度内办结。

(1)企业工会或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核对家庭情况:7天;

(2)街道办核查、评审、公布:10天;

(3)县民政部门核查、评审、公布:3天。

办理费用: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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