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计划生育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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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证明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独生子女光荣证
大理计划生育证明办理流程 [查看全文]
更新时间:2015-08-02 20:27:25
办理条件

离开户籍所在县(市)的行政区域,拟异地居住30日以上,年龄在18周岁至49周岁之间,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探亲、访友、就医、上学、出差等除外)的公民。

办理材料

1.《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结婚证;

3.节育证明。49周岁以下己婚人员,未育的,需提供近三个月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女方查环查孕证明。属一孩的,提供近三个月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上环证明。属二孩或以上的,提供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绝育证明;

4.下列情况另需提供不同材料:

⑴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⑵属于政策外生育的,提供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

办理地点

现在居住地所属社区居(村)委会

大理州各地区计生委联系方式

办理流程

申请→审核→受理→发证

办理时限

材料齐备,即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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