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城镇职工参保人员生育报销办事指南
导语 大理市城镇职工参保人员办理生育报销需携带医院发票、出院证、申领表、结婚证大理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医疗待遇审核科进行办理。
一、办理范围
适用于大理市城镇职工
二、办理条件
符合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报稍范围的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三、办理地点
大理市医疗保险管理局 医疗待遇审核科(大理市政务服务中心东楼)。
四、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原件/复印件 |
份数 |
备注 |
1 |
发票 |
原件 |
1 |
|
2 |
出院证 |
原件 |
1 |
填写完整齐全、文字清晰、并加盖转出医院公章 |
3 |
申领表 |
原件 |
1 |
单位加盖公章,注明单位开户行及账户名称 |
4 |
结婚证 |
复印件 |
1 |
男女双方 |
五、办理时限
手续齐备 即时办结
六、办理收费
本服务项目不收费
七、咨询电话及传真号码
0872-2173055
八、监督电话
0872-219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