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上和片区公租房申请条件
导语 大理市上和片区公租房申请需满足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5000元;家庭用车价值不超过15万元;在上和片区无住房或有住房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等条件,详见正文。
一、申请条件
1、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以家庭为单位,每个家庭推选1名年满18周岁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
2、申请人应在大理市(含“一区一委”)有稳定工作,有稳定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
3、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5000元。
4、在上和片区无住房或有住房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
5、家庭用车价值不超过15万元。
6、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中有开办企业或个体工商业户的, 其注册资金或纳税情况视为收入或财产,注册资金在20万元以上的,视为不符合申请公租房的条件。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携带资料
(一)报名时间:
2022年6月22日起至公租房分配完毕止。
(二)报名地点:
大理市上和片区纳思•海岸春天(一期)5幢0105号房
联系电话:0872-8810028。
(三)携带资料: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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