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待遇有哪些?

导语 大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待遇包括了普通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病门诊,普通门诊报销比例是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50%,二级医疗机构25%,详见正文。

  一、 普通门诊:

  报销范围:药品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一般诊疗费用、中医适宜技术费用。报销比例: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50%,二级医疗机构25%。其中:中草药和中医适宜技术报销比例提高10%。一个自然年度内门诊医药费最高报销限额为500元。

  二、 慢性病门诊:


  三、特殊病门诊:


  四、如何办理特殊病慢性病?

  由参保人员或家属填写《大理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慢性病申请表》,并附与申报疾病相关的临床资料和各项检查、检验报告,经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诊断,报属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符合办理条件的,按规定办理并发放“大理州城乡居民医保特殊病、慢性病就医证”,自发放之日起按确定病种享受待遇。同时患有两种(含)以上特殊病慢性病的,可以同时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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